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要求,我行开始受理个人客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贷款合同但未发放的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固定利率贷款不在本次转换范围。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转换原则 (一)经借贷双方协商,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LPR加点形成的浮动利率,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二)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等价转换,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四)借款人有多笔需转换贷款的,需要逐笔办理; (五)原借款合同有两个(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见一致才可完成转换。 三、办理方法 (一)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二)办理渠道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客户身体健康,从2020年4月开始,我行信贷人员将采取分批电话通知客户预约时间线下办理转换业务,客户也可与我行经办支行联系协商具体经办时间。疫情过后,客户可在工作时间随时到经办支行办理。 四、友情提示 (一)定价基准变更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将根据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变更时确认的加点数值重新计算贷款利率水平,请您届时关注还款变化并按时足额还款。 (二)定价基准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如有疑问,可详询原贷款经办支行或致电我行客服电话4000196368(全国)/96368(邯郸)。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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