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广利
巍巍太行,锁钥关山,屏障三晋。抗日战争时期,在这里不仅诞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大的、唯一的四省边区根据地——晋冀鲁豫边区,而且也孕育了一朵红色金融之花,被称为“新中国金融的摇篮”的冀南银行。冀南银行自1939年10月15日成立,至1948年7月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合并为华北银行,继而于1948年12月1日与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其前后经历了9年的艰苦磨砺,有力地支持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为新中国金融架构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冀南银行的成立
1937年7月7 日,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全面抗战爆发。8月22日,国共两党谈判达成协议,红军主力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11月,一二九师挺进太行山区,先后建立晋东南、冀南、冀鲁豫抗日根据地。1938年8月14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冀南行政主任公署成立,发布八大施政方针,确定“整理各县金融,发展农村经济,提倡土货生产,击破日寇破坏我华北金融之毒计。” 10月,毛泽东主席发表《论新阶段》,提出“有计划的与敌人伪币及破坏法币的政策作斗争,允许被割断区域设立地方银行,发行地方货币。”
依照八路军总部的指示,1939年6月,一二九师供给部在山西黎城西井设立冀南银行筹备处。1939年10月15日,冀南银行在山西黎城小寨村和河北南宫后索泸村同时宣布成立,由高捷成任总经理,太行、冀南同时营业发行冀钞。
冀南银行成立后,总行先后辗转于邢台县英谈村、涉县索堡村、武安、邯郸等地,1948年4月迁石门(今石家庄市),与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联合办公,直至合并成立华北银行。
二、冀钞的推行与巩固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伪“联银券”、法币和各种土杂钞充斥根据地市场,严重扰乱了货币金融秩序。面对敌人的倾销和打压,冀南银行与伪币及土杂钞展开了艰苦的阵地争夺。至1943年前后,各区先后肃清了伪币和土杂钞,初步奠定了独立的冀钞本位币市场。抗日战争胜利后,原冀鲁豫区的鲁西银行合并于冀南银行,鲁西钞停止发行,冀南币成为晋冀鲁豫边区的法定本位币。1947年11月12日,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晋察冀边区银行币停止发行,冀钞扩大流通于整个华北地区。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告成立,全国统一发行人民币,冀钞停止发行和流通。冀钞前后流通时间9年零1个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行和流通时间最长的红色货币之一。
为控制货币发行量,冀钞采取了以交易流通为基础的适度发行原则,使冀钞币值得到巩固,相对其他根据地、敌占区和国统区,冀钞通胀指数始终保持了较低水平。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太行山物价之低,在很长一个时期为他区所不及。”
三、冀南银行的主要业务
冀南银行从成立之始就带有地方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属性,也经营一些类似现代投行、创投基金乃至普通企业的业务,是真正的“全能银行”。
(一)中央银行业务是冀南银行的主要业务。冀南银行具有鲜明的中央银行特征。一是它由抗日政府组建和管理,并由政府强力推动支持,为政治和政府经济决策服务。二是独享货币发行权。1940年12月,冀太联办发布《关于巩固冀钞的十项决定》,明确:“本区确定以冀钞为本位币,……做到货币一元化——冀钞。”三是代理政府金库。1940年8月,冀南银行首次代理政府金库,1942年5月因日寇扫荡暂停。1946年4月,第二次代理金库。四是建立了区域汇兑清算机制。1940年后,冀南银行逐步与友邻根据地银行建立了汇兑关系,确立了在华北、华中、华东和西北根据地的清算中心地位。
(二)冀南银行始终经营着典型的商业银行业务。企业化一直是冀南银行的发展方向。1940年制定了《冀南银行各项业务营业办法》,主要业务包括存款、放款、汇兑、生金银和金银首饰买卖等8项业务。1946年8月出台的《冀南银行各种营业简章》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业务的操作细则。冀南银行坚持把支持生产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贷款的大量发放,促进了生产,保证了革命战争的供给,为革命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直接投资是冀南银行的一项主要业务。1940年的《冀南银行各项业务营业办法》在“放款”中就包含了“投资”业务。1946年8月出台《关于投资经营的决定》,确定主要投资于各种特种行业和各地主要的出入口贸易,提出了独资经营、请人经营、合资经营三种模式。
(四)仓库经营是冀南银行调剂物价的手段之一。1946年8月,冀南银行通过了《关于仓库经营的决定》,决定“以委托代理为原则,不专设机构经营”,提出“有偿保管,不准动用;无偿保管,准其动用;有偿保管,动用分红”三种经营与保管办法。依靠大量的物资储备,调剂市场供需,稳定物价和币值。
四、冀南银行的货币斗争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敌我之间不仅军事、政治斗争十分激烈,而且经济斗争和货币斗争同样尖锐复杂。为保护人民利益,保证我方生产建设,冀南银行运用货币这一武器积极灵活开展货币斗争,打赢了一场没有硝烟的货币战争。
(一)阵地斗争,努力扩大本币的流通地区。在加强宣传,禁止敌币流通和限期兑换的同时,以物资保证本币的信用,保证群众能用本币以适当的价格购入所需的商品。依据根据地的扩大或缩小,合理扩张或收缩货币,通过出售物资保持本位币的威信,驱除敌币,占领货币阵地。
(二)“比价”斗争,合理确定比价,打击敌币。利用比价变化,提高本币信用,保证我方不受敌区物价波动的影响,配合贸易斗争,实现有利交换,保持贸易平衡。在敌占区物价高涨时压低敌币比价,组织力量排挤接敌区敌币,向敌占区采购物资,促其回流。敌人套购我方物资时,适当掌握比价,防止物资外流。
(三)反假票斗争,构筑反假防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敌方为破坏根据地货币金融,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以假票套购我方物资,对根据地货币金融产生了极大危害。基于这种情况,冀南银行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发动教育群众,宣传辨别方法,组织查缉,有效堵截了假票。
五、冀南银行的历史贡献
(一)冀南银行广泛的金融实践,为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冀南银行一身二任,既办理中央银行业务,也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不仅培养了大批金融人才,而且在对敌斗争中逐步建立了20多种业务管理制度及办法,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和建国后的金融工作提供了制度范例。由冀南银行编纂的5编18集200余万字的《太行区银行工商工作参考资料》,成为我党金融建设重要的思想宝库。
(二)冀南银行货币发行和稳定物价的探索,为新中国金融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冀南银行在军政开支巨大、敌我形势十分复杂的战争时期,确立了以交易流通为基础的货币发行原则和掌握物资、扩大供给的稳定物价策略,较好地实现了币值的相对稳定。在冀南银行《历年工作总结》中就物价问题提出:“物价的决定因素在于物质力量。决定物价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在于发展人民生产,增加群众积累,从物价的调整中,来培植民力。”这种对货币和物价本质的认识,对今天的金融工作同样有借鉴价值。
(三)冀南银行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冀南银行是我根据地农村信用合作社得以大规模发展的摇篮,它在战争年代里就建立了880多个信用合作社(部),这在当时所有的根据地中是独具特色的,对解放束缚农民的经济枷锁,打破高利贷的盘剥,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冀南银行保证军需和发展生产并重,有力地支持了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九年间,冀南银行累计发行冀钞2012.7亿元,其中多数年份用于生产建设的资金达到半数以上,壮大了边区经济基础,恢复和发展了城市的工商业,为支持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