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著名光伏企业破产重组引发的思考
随着绿色能源的兴起,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极快,目前产能占世界光伏产业的80%以上。2008年遭遇拐点,并受欧美等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国内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光伏行业受到沉重打击并陷入低谷,国内光伏厂商面临关闭潮。
2013年3月15日,因一笔高达5.41亿美元的可转债到期,让我国某著名光伏企业最终走到了破产地步。18日,债权银行联合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该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经法院审查,鉴于债务方无法归还到期债务, 法院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2013年3月20日正式裁定对该公司实施破产重组。
该企业最终破产重组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主要是成本费用高企、产能利用不足、负债率大幅攀升以及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公司经营严重亏损,大量债务到期不能有效偿还,陷入资不抵债的困境。
一是光伏产业严重产能过剩。中国太阳能企业贪大求全,盲目扩大再生产,光伏产业的产能、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产能严重过剩;却有90%以上产品依靠出口,产品生产在国内、光伏应用在国外,这样的市场倒挂导致光伏产业严重受制于人。再加上,国内光伏产业遭受欧美双反制裁,生产经营雪上加霜。
二是该公司扩张速度极快。过度贪大求全、不顾自身资本资金实力盲目扩张甚至空手套白狼。在2005年底到2008年短短三年间,产能从100多兆瓦一路猛增至1000兆瓦,由业内新兵跃升至全球第一。
三是投资失误。该公司巨额债务主要由“战略决策失误”、“行业性亏损”两方面的原因造成。先是2009年启动的碲化镉薄膜电池项目以失败告终;紧接着投资建设50M W非晶硅薄膜电池工厂被迫整个关闭;此后,在海外的投资并购中又遭受重大损失。
四是依靠负债盲目扩张和投资。以上扩张和投资,该公司自身并没有多少自有资本资金,几乎全部用的是银行贷款和发债筹集。截至今年3月份,该公司的负债总额已达到35.82亿美元,资产负债率已高达81%。债务高达23亿美元,其中几大银行在内的9家债权银行的本外币授信余额折合人民币已达到71亿元。仅3月份需要偿付的债务就高达45亿元。
这些贷款如何归还呢?《破产法》规定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银行债权列为第三项,不排除最终形成贷款坏账。从现在看,银行贷款出现风险是一定的,只是坏账多少的问题。
某国有大行3月末年报发布会后,该行行长在记者的追问下坦承,在拟破产重组公司的贷款已经全部降级为不良贷款,而且提取了50%以上的拨备。该破产使得银行巨额贷款出现风险,对银行的教训是深刻的。在光伏产业概念化炒作下,9家银行蜂拥而上给其巨额贷款,从那天起风险就已经开始预埋了。如果不是著名光伏企业,怎么能够轻易从银行获得贷款,拥有如此充足的现金流,说不定就不会盲目扩张。9家银行同时对一家企业发放巨额贷款,本身就暴露银行业管理上的严重问题。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屡屡发生,银行业应深刻反思。
同时在今年三月份,建行发表公告宣布建行已经于2011年对该公司的贷款压缩退出,目前没有信贷余额。看到这则新闻,我想起了建行前首席风险官朱小黄曾立下对企业不予授信的“五项基本原则”:资产负债率过高、连续两年亏损或经营净现金为负、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复杂、盲目扩张搞多元化、环保不达标。著名光伏企业除了环保以外,全部符合“五项基本原则”的不予授信条件。这次事件又一次告诉整个银行业,无论面对多大规模的授信客户,都必须坚持授信业务的基本原则和理念,都要把安全性、谨慎性放在第一位来考虑。
(信贷调查部 董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