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具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基层纪检组织网络,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行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各分支行和总行经营部门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岗位。日前,经过基层组织推荐、总行审核把关、行党委研究同意等严格程序,全行确定了首批64名纪检监察员。
2017年12月15日,我行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行纪委委员和64名新履职的分支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宣读讲解了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行纪委韩延敏书记就发挥好纪检监察员职责、加强基层纪检网络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她指出,我行实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构建纪检监督高效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中央、省、市国企党建要求,使纪检组织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现实需要。纪检监察员要履职尽责,依据党章和行纪委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办法,落实“十个严禁”和查纠“四风”的各项措施,促进本单位依法合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保障业务经营顺利健康开展。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纪党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掌握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行纪行规,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措施,率先垂范,影响和带动本单位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为促进邯郸银行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彭学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