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宏
守信用、讲信义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共同认可的价值标准和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传统伦理观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信”被认为是做人的根本,是兴业之道。
明代宋濂小时候喜欢读书,但是家里很穷,只好向人家借,每次借书,他都讲好期限,按时还书,从不违约,人们都乐意把书借给他。一次,他借到一本书,越读越爱不释手,便决定把它抄下来。可是还书的期限快到了。他只好连夜抄书。时值隆冬腊月,滴水成冰。母亲见之心疼,说:“孩子,都半夜了,这么冷,天亮再抄吧,人家不着急看。”宋濂说:“不管人家等不等这本书看,到期限就要还,这是个信用问题。”最终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抄完并按期归还了书。宋濂一生诚实守信,朱元璋赞誉他“未尝有一言之伪”。
《郁离子》中记载了一个因失信而丧生的故事。济阴有位商人,渡河的时候沉了船,危急中大声呼救。一位渔夫驾小舟去救他,不等船划到跟前,商人就急忙大喊:“我是济上大户,你能救了我,我送给你‘百金’。”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账了。他只给了渔夫“十金”。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金”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过了些日子,这位商人坐船沿吕梁河东下,船撞在礁石上又沉了,而那位渔夫刚好在他沉船的地方。有人见渔夫没动,便问他:“你怎么不去救救他?”渔夫轻蔑地回答说:“他就是那个许诺酬金而不算数的人!”最终商人没水而死。
民国时期,北京城有一家名望很高的丝绸店,因为一场大火,整个店铺化为灰烬。谁也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店老板就贴出了告示:我的店铺烧得精光,我不知道谁欠我多少,当然欠我的可以不还了,但我欠别人的,我如数还清。欠他钱的人主动还钱,他欠钱的债主都来安慰他,让他有钱时再还,还有不少人来投资。很快,这个老板重整旗鼓,建起了比原来还大的丝绸店,且生意非常好。
今天,视诚信为生命的大有人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梁集村77岁的老人杜长胜,在自身生活条件和身体条件都不好的情况下,砸锅卖铁也要替车祸去世的儿子偿还330万元债务,在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中被授予全国诚实守信模范。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用自己的行动再一次印证了中华诚信文化的根深蒂固。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有少数人,遇到点困难就试图搞假破产,真逃债,在身背巨债不还的情况下,仍然过着奢侈的生活。这些人价值观扭曲,丢失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必将被世人唾弃。
在当代中国,我们欣喜地看到讲诚信光荣、不讲诚信可耻的社会风气正在形成,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日渐严厉。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了11类37项惩戒措施。在法律惩戒的基础上,将道德和舆论的谴责上升为制度和机制层面,“老赖”在强大压力下不仅将无处安身立命,而且会殃及后人。不良信用“污点”将长期成为“老赖”的人生标签,还会被银行和债权人长期列入黑名单,法院生效判决会永久成为公开判例,成为个人乃至国家的历史。试想,一个祖上赖账不还的人,子孙情何以堪?谁家子女会与“老赖”后人谈婚论嫁?
诚信是福,福及子女;失信是祸,祸传后世!
(作者单位:公司业务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