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于近日通报了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2018年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评价排名,我行位列驻冀13家城市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天津银行)第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银行业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指导评价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54号)要求,评价工作由省政府领导和组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会同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扶贫办、省冬奥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组成省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指导评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评价通报一次。
评价工作采取百分制形式,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内容包括“对实体经济资金投放总量”“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重大战略和重要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4大方面15项指标,另有3项加分因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出突出贡献”“引入省外资金”“金融创新”)、“一票否决”项目(金融风险防控不力、涉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对成绩突出的银行业机构,各级政府应在财政性资金存放、重大项目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本次评价结果是对我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将再接再厉,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致力完成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贡献。 (张静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