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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站位 建机制 重实效
——邯郸银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
作者: 邯郸银行 来源: 邯郸银行 发布日期: 2019-10-21 09:19:00 查看次数:

近几年来,在邯郸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委和市民宗局的精心指导下,邯郸银行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高站位、建机制、重实效”理念,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行内外各族员工、客户共同打造团结进步、和谐发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取得了较好成效。2016年被省委宣传部、统战部和省民宗厅联合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坚持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邯郸银行是邯郸市委市政府领导、市政府为最大股东的国有金融企业,现有员工2300余人。行党委深刻认识到,各民族团结进步是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应有之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既是国有企业的法定职责,又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既是一个促进发展的业务问题,更是一个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政治问题,必须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和政治性任务,必须高标准抓好创建工作。

(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就民族团结进步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民族团结就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这些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国有企业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规定:“城市人民政府鼓励企业招收少数民族职工。”“信贷部门对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饮食服务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贷款额度、还款期限、自有资金比例方面给予优惠。”我行作为国有金融企业,必须带头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高标准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我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邯郸银行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缩影。在行内,2300名汉族员工和40名回族、满族、蒙古族、土家族同事和谐共事,践行“五湖四海聚一行,情同手足爱无疆”的团队建设理念,共同打造了团结和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在行外,吸引了各民族个人客户226万户,其中35个少数民族客户共2万户、储蓄存款达6亿元——各民族客户有效支撑了我行的发展,少数民族客户是我行发展不可或缺的业务增长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化创建活动,不仅仅是我行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还是一个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各族客户、促进自身发展的问题,必须主动作为,自觉行动,全员参与,务求实效。

二、坚持建机制,打造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长效机制。为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行摒弃短期行为,不搞一阵风,立足长远,硬化措施,创新建立了七项机制。

(一)党委领导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我行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少数民族干部为成员的邯郸银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召开少数民族员工和客户座谈会,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书记带头,党委书记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带头与少数民族员工交朋友,带头讲民族团结进步党课,带头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实行一岗双责,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和各分支行负责人既要抓业务又要抓创建,在承担具体业务工作的同时承担创建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学习提高制。一是有学习资料,订阅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常识》《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书籍和《中国民族报》《中国民族》《中国民族博览》等国家级民族类报刊,发放到总行相关部门和基层营业网点,供行内外各民族员工和客户学习;二是有学习载体,通过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党课、季度工作例会、少数民族员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之中,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有学习氛围,统一在营业网点播送、张贴、悬挂民族团结进步标语,在行报和网站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学习、宣传氛围。

(三)目标考核制。坚持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出台了《邯郸银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全行千分制管理目标考核体系之中,兑现奖惩,确保落实。

(四)平台支撑制。积极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搭建平台,提供阵地。一是办好《邯郸银行》报。行报由行党委主办,明确定位为本行“第二文件”,已获得省新闻出版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栏”,现正面向行内外进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征文。二是办好网上邯银。通过邯郸银行官网和“微观邯银”“邯银支书”“邯银党员”3个微信群,开辟“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开展创建活动。三是利用好我行承建的冀南银行纪念馆。冀南银行是八路军129师创建的红色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前身,太行区行行长王兴让同志是回族干部,还有许多少数民族干部参与了冀南银行的创建和发展,是我们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平台。四是办好职工食堂。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饮食习惯,在总行餐厅和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员工所在分支行均设立清真餐,把食堂小餐台打造成民族团结的大平台。

(五)人才培养制。一是积极支持少数民族就业。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人员,2019年6月末我行共有少数民族员工40人,比2014年末增长了90%,少数民族员工占员工总数的比例由1.4%提高到1.8%。二是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我行少数民族中层干部由2014年末的1人增加到目前的3人,占少数民族员工的比例由4%提高到8%。三是大力表彰奖励少数民族先进个人。在我行2018年度先进工作者、服务明星、优秀大堂经理、业务技能比赛优秀等先进个人和员工所在先进集体中,少数民族员工达26人,占全部少数民族员工的70%,充分证明了少数民族员工是我行一只优秀的干部队伍。

(六)助力发展制。充分利用金融企业的条件和优势,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包括少数民族实体经济的发展。一是信贷支持。制定了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的18项工作措施,为少数民族企业发展提供免费服务、夜间服务、快捷服务、现金服务和信贷便利。目前我行少数民族个人客户贷款126人,贷款余额0.9亿元;企业客户32户,贷款余额5.5亿元,其中对邯郸市全部6户“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实现了贷款全覆盖,累计放贷7亿元,目前贷款余额1.7亿元。安排省内各分行对全省另外42户民品企业主动上门送贷,把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培育民族特色产业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二是特色金融服务。在总行营业部提供9种语言包括朝鲜语服务,努力满足各民族客户的特殊金融服务。三是公益捐助。我行在普遍开展公益捐助的同时,长期帮扶邱县陈村回族乡陈四村及4户回族贫困户。被中银协授予中国银行业“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被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评为“河北省金融助力脱贫攻坚先进单位”。

(七)强力保障制。确保我行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组织、有人管、有经费。一是组织保障,明确党委办公室是全行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人力保障,配备13名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三是经费保障,每年列支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学习资料和报刊订阅、内外宣传、平台建设、少数民族员工伙食费、少数民族员工招录培训及学习考察、少数民族企业信贷考察、少数民族公益捐助等;四是节假保障,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对相应少数民族员工放假一天,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重实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内外各民族员工、客户和谐相处,共同打造中华民族大家庭,被评为“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保持少数民族员工、客户零投诉,没有发生任何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

(二)实现了“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高效化”四大跨越。设立了石家庄分行、保定分行、邢台分行、秦皇岛分行,初步实现了区域化发展;设立了武安村镇银行,初步实现了集团化发展;由邯郸最小银行成长为“邯郸最大银行”,在世界千强银行中居 662位,初步实现了规模化发展;2015—2019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利税 74亿元,平均资本回报率 17.3%,初步实现了高效化发展。

(三)促进了业务发展。2019年9月末全行资产总额1616亿元,相当于邯郸第二大行的2.3倍;存款余额1192亿元,同比增长15%;贷款余额651亿元,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2%;1-9月净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14%,保持了较好的成长性和盈利性。

(四)获得了一系列重要荣誉。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5 次荣获省政府金融贡献奖或金融创新奖,在2018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评价中被评为全省城商行第一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族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尤其是要落实好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的要求,发挥好国有金融企业的应有作用,为各民族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在已实现对邯郸6家民族特需品生产企业贷款全覆盖的基础上向全省延伸,在精准帮扶邱县陈村回族乡农户脱贫的基础上扩大公益支持的范围,在做好230万各民族客户普惠金融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对2万少数民族客户的精准服务,争做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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