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邯郸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支持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推进民族团结政策落实、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高站位,把民族团结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财政局党组坚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问题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民族团结政策要求,市财政局坚决把民族团结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财政收支矛盾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资金保障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创新提出“四个明显高于”原则:用于民族乡资金投入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增幅,用于民族乡的就医、就业、教育、社保等民生资金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增幅,用于扶持民族乡经济发展的资金增幅明显高于全市平均增幅,用于民族工作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有效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 二、统筹全市财力,持续加大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开展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形势调研,出台完善财政支持政策,重点做到“六个优先、六个确保”:一是优先保障民族地区和民宗部门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支出需要,确保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稳定;二是优先向民族乡加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确保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三是优先对民族乡加大扶贫力度,确保少数民族乡村加快脱贫致富;四是优先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农民负担得到减轻;五是优先对民族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确保地区间财力差距不断缩小;六是优先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列入经常性财政预算,确保逐年增加。 三、探索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全力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财政“指挥棒”“调节阀”作用,力推“五大举措”。一是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引领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2015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2100万元,支持大名县七里店村等7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创建,推动我市12个民族村先后进入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盘子。二是健全民族地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健康水平。三是加大民族县乡教育投入,安排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发展。四是加大争资筹资力度,有效解决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五是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多次到大名县、邱县和磁县开展民族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落实到位、用出实效。(邯郸市民宗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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