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9月,八路军第115师一部来到河北阜平县,开辟敌后根据地,成立晋察冀军区,聂荣臻担任司令员。军事战线的斗争严酷激烈,侵华日军图谋“以战养战”,加紧了经济、金融战线上明火执仗的掠夺。1938年1月,晋察冀边区军政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决定从边区行政委员会到村公所都建立财政、实业、民政等委员会和专职机构,并通过《边区为统制与建设经济得设立银行发行钞票决议案》,运用金融武器应对货币流通的割据和混乱,严防日伪币套购、劫掠边区物资,支持边区工农商业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筹备,1938年3月20日,晋察冀边区银行在山西五台县石咀村普济寺正式成立,关学文就任晋察冀边区银行总行经理。
关学文(1898-1989),辽宁省辽阳县人,满族。1937年参加革命,194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参加过东北军,在东北军主要从事军需工作。1937年冬奉命组建晋察冀边区银行,新中国成立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晋察冀边区银行是经国民政府核准设立的合法银行,边区银行的启动资金由当时关学文的上级八路军第三纵队司令员兼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从安国商会要来的3万元法币、聂荣臻从八路军津贴费中捐献的4万元,加上一些实物总计10万元。
银行刚开始成立时有20多名工作人员,只有总行,没有分支行、办事处等分支机构。1939年初,边区银行决定在各县普遍设立分支机构。1939年3月30日,边区银行通令各专员、县长执行建立基层银行机构的《筹设计划书》。
边区银行担负推行边区的货币金融政策之职,即:(一)统制金融:提高边币信用,使其成为边区的本位货币,驱逐伪钞恶币,肃清土票,吸收法币硬币而达到边区货币一元化,筑成抗战的金融堡垒。(二)调剂金融:流通资金,充实筹码,使边区各个市场均呈活跃景象。(三)开展经济:办理贷款及投资,扶助边区经济的开展。(四)保存金融实力:吸收保存金银、硬币法币,粉碎敌人收买的计划。
边区银行对分支机构的设立,作出了明确要求。主要规定有:(一)行政专区设办事处,冀西第一、第四两专区合设一处,均在总行管辖下推动各县代办所进行工作。(二)县设一处代办所,直属于各区办事处,距敌区较近县酌情缓设。(三)办事处设于专署所在地,与专署同时行动。专署应依据货币政策协助办事处推行业务。(四)各县府应根据货币政策,督促并协助该县代办所推行业务。(五)代办所由各县贸易局或公营事业代理,暂不设员。为慎重业务起见,由代办所指定专人办理之。(六)代办所,月给津贴10元,如因解送款项等事,需用旅费按规定核发。(七)办事处警卫由专署负保护之责,如遇解送款项,亦由专署派武装护送。(八)各县代办所于各区办事处成立后,向该县接洽成立。(九)现在银行库存不敷代办所分配,所有代办所需用之基金,暂由各县署筹拨付之。当年下半年,各专区均设立办事处,大多数县设立代办所,部分县设立营业所。贸易口境设立兑换所。广大农村地区则由信用合作社代理基本业务,形成组织和调剂边区金融、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的金融网。1941年6月,边区行政委员会明确规定边区银行的分行、办事处、营业所(代办所),除受上级银行的领导外,也受同级政府的领导。
晋察冀边区银行成立后,筹集粮食、棉花和法币,以“30%战略物资+70%法币准备”的组合方式作为货币发行的保证基金,发行“晋察冀边区银行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角、2角、5角纸币,与法币1∶1兑换。成立当年发行410万元,大约250万人口使用,平均每人1.64元。初期发行量较小,为支援战争,解决财政困难,逐年增加边币发行量,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八年间晋察冀边币发行额近6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