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淼)近日,我行团总支被共青团河北省委、邯郸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授予2016年度“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市直机关五四红旗团组织”荣誉称号。两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我行共青团工作的充分肯定,是我行“党建带团建”的又一丰硕成果。近年来,我行团总支在上级团组织的关怀指导下,在行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和行党委的中心工作部署,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和“青年文明号”“青年之星”争创活动,全面深化团的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团的建设,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我行的业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行团总支于2009年至2014年连续6年被评为“市直机关五四红旗团组织”,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被评为“邯郸市五四红旗团支部”,2014年被评为“河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2015年被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