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是指以支持个体与私营等实体经济发展为原则,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及其他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周转资金等用途的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合伙人或主要自然人股东等。
2、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包括合法生产经营活动、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及其他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事由。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也不得流入房地产领域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禁止的用途。
3、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原则上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高于65周岁,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年以上;
(2)在我行所在辖区范围内经营,有固定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没有违法行为,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金额:个人经营创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50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贷款期限:个人经营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保证、信用方式的个人经营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6、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监管部门及我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7、担保方式: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信用及组合担保方式。
8、办理流程:
客户申请→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按期还款→贷款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