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说明书中所指个人大额存单产品,是由邯郸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本大额存单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大额存单产品的合格投资人发售。
产品收益规则:
本产品是银行存款类金融产品,自投资人认购成功日起计息。如投资人持有到期,邯郸银行保证本金兑付并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
认购:
本产品仅支持邯郸银行个人客户通过个人借记卡主卡在邯郸银行营业网点、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办理认购。认购存单自动生成卡内定期子账户。投资人经网点认购时需在本产品说明书上签字确认,经电子渠道认购时需勾选本产品说明书确认,即表示其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同意本产品说明书全部条款。
提前支取:
本产品在存续期内支持多次部分提前支取, 部分支取后剩余部分金额不得低于个人大额存单认购起点金额(20万元)(如低于认购起点金额,应办理全额提前支取)。如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照本产品存入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提前支取后剩余金额部分仍遵从原存单计息规则。
因办理资信证明、司法冻结等导致状态异常的大额存单不可提前支取。
到期本息兑付:
本产品不自动续存,到期后资金自动转入认购存单的借记卡内活期账户。
温馨提示:
1、本产品按期发行,利率参考当期大额存单利率表;
2、本产品按1年360天(1个月30天)天数计算规则给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