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International Banking)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客户服务:96368(邯郸)40001-96368(全国)
热点频道: 行情介绍 民族团结创建 分支机构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保管箱业务 信息披露 行徽下载
公司业务
企业存款
- 公司活期存款
- 公司定期存款
企业贷款
- 动产质押贷款
- 应收帐款质押贷款
- 三方协议贷款
- 商户联保贷款
- "组合贷"贷款
-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 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
- 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
- 金财通
- 委托贷款
- 银行承兑汇票
结算业务
- 现金结算
- 转账结算
- 托收承付
- 汇兑
- 委托收款
- 支票
- 银行汇票
中间业务
- 代发工资
- 保管箱业务
 
金融工具
免费政策
挂牌利率
存款计算器
 
服务区
委托收款 首页> 公司业务> 结算业务>委托收款

公司业务   0310-5511831

体制优、决策快、效率高,邯郸银行竭诚为您服务。

 
 

   

    产品定义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业务特点

    适应性强、灵活方便,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

    适用范围

    同城或异地结算。

    适用对象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申办条件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我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2、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经开户银行同意后,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注意事项

    1、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2、付款人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拒绝付款的,付款人应在收到委托收款及债务证明或在收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出具拒绝证明。


Copyright© 2013 Bank of Handan All rights reserved 邯郸银行 冀ICP备10004045号-1 本网站支持IPv6
总行注册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 邮编:056008 客户服务:96368(邯郸)4000196368(全国)
消费者投诉专线:0310-5100607(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