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人民币国际化及货币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2017年5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行业标准。
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是指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变色变形,图案模糊,尺寸,重量发生变化,影响正常流通的人民币纸币。标准中确定了脏污、污渍、脱墨、缺失、粘贴、撕裂、拼接、变形、涂写、皱折、绵软、炭化12个不宜流通的标准,并对这12个标准进行量化。
一、脏污
人民币纸币在流通过程中自然磨损、老化,使票面整体颜色改变。该标准使用光密度值进行检测,检测方法为在各面额人民币纸币的正面和背面分别选取4个非印刷无水印区作为采样点,使用专用检测设备,检测各采样点的光密度值,再分别计算平均值的最大值,若大于等于规定标准,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各面额光密度标准表

二、污渍
人民币纸币在流通过程中因受到侵蚀(如气流、湿度、灰尘等原因),形成票面局部污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印刷区域出现多处污渍,累计污渍面积大于150 mm2 , 或单个污渍面积大于100mm2的;
——非印刷区域出现多处污渍,累计污渍面积大于60mm2,或单个污渍面积大于50mm2的;
——污渍面积虽未超过规定标准,但遮盖重要防伪特征之一,影响防伪功能的。
三、脱墨
人民币纸币票面出现部分或全部褪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宜流通人民币;
——票面出现一处脱墨的,脱墨面积大于100mm2的;
——票面出现多处脱墨的,累计脱墨面积大于80mm2的;
——票面脱墨面积虽未超过以上标准,但重要防伪特征之一脱墨严重,影响防伪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