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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质押贷款 首页> 公司业务> 企业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

公司业务  

体制优、决策快、效率高,邯郸银行竭诚为您服务。

 
 

   

    一、产品定义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以卖方与其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款销售与服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债权为质押,向卖方发放的贷款。

    二、用途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属于是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在经营活动中因货款无法及时回笼,而形成的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

    三、适用范围及特点

    1、债务人需经我行认可;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8个月;卖方和买方书面确认该债权无任何争议并同意卖方将债权质押给我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应收账款实有金额的80%,;适用于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

    3、适用于有着真实贸易背景而产生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可盘活应收账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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